却在一群外国人的主导之下,将其捕杀的近乎灭绝。
饶是徐跃江这般风轻云淡的心性,此刻都忍不住恼火。
“生长在咱们国家的东西,那就是咱们的。”
“咱们自己都没说怎么样呢,轮得到他们来偷?”
徐跃江提腿就在那老毛子的脑袋上踹了一脚,直将他的脖子彻底踹成了U字形。
等徐跃江发泄完。
徐凯旋便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徐跃江。
“行了。”
“别踢了。”
“去把枪收起来,再翻翻他身上有没有多余的弹夹。”
“有了这玩意,咱以后也不用怕被狼群追了。”
这倒确实。
有了手枪在手。
别说是被狼群追了。
即便是被棕熊追,他也不带怕的。
徐跃江点了下头就去将被他踢出好远的手枪给捡了回来。
翻看了手枪两眼。
徐跃江不自觉地笑出声:“这家伙还是个富贵出身的啊,用的居然是斯捷奇金APS!”
“斯捷奇金APS?”
徐凯旋也迈步朝着徐跃江走了过来。
低头看了眼那把手枪,也不由得瞪大了眼:“好家伙,还真是这玩意啊。”
斯捷奇金APS手枪,即便放眼当今世界,那都是神器中的神器。
容弹量二十,能单发,能连发,射速能达到每分钟六百发子弹,相当于是一把小型冲锋枪。
而此刻。
徐跃江与徐凯旋的心里都生出了同样的感觉。
庆幸!
他们是真的庆幸。
得亏自己遇到的是个菜鸡。
这要是遇到个在军旅中混迹个十几年乃至几年的老手拿着这把枪,他们俩别说反杀了,估计父子俩都得交代在这里。
而当下。
徐跃江也走回那老毛子身边,在他身上摸索了一番。
老毛子身上也没啥东西,除了一把手电筒,就只有一个装了半瓶子不知道什么酒的马口罐子以及三个弹夹。
前二者对于徐跃江来说可有可无。
真正重要的是后者,三个弹夹,加上他后面从灌木丛里捡的,总计四个弹夹,整整八十发子弹。
他们又不是去参加战争。
只是用枪来应对打猎时候的突发情况。
八十发子弹,对于他们父子来说,已经足够用了。
徐凯旋看了徐跃江一眼说:“跟村里那帮傻子打架也就罢了,枪可一定得藏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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